历史 成立之初无编制无经费
白云区法援处成立初衷是为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做刑事辩护,很快法律援助范围和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的人员,近年来更是扩宽至行政案件援助。
白云区政协副主席、白云区法援处首任负责人徐晓兵告诉记者,白云区法援处成立之初无经费无人员编制。她和另一名在国营律师事务所的男律师成为法援处“创始人”。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徐晓兵最忙的时候,一个下午要参与四个法援案件。
不久,法援工作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律师关注。政府出台政策,要求社会律师协助法援办案,如今律师每月义务到法援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已是惯例。而在当时,少数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则有一个时代感很强的称号叫“志愿律师”。
坚持几年后,白云区法援处被列入区财政供养单位。2002年白云区政府第一次下拨数万元经费,而2016年,白云法援处的经费已经超过上百万元。
法援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批又一批律师的参与。白云区法援处成立20年来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30件,律师队伍扩大为116人。律师邓艳琴义务奔走在白云区法律援助前线已经有12年时间。她告诉笔者,早期每年只办理几宗法援案件,数量逐渐攀升,现在每年要办20多宗。
如今 法援三级网络覆盖到村居
鉴于法律援助的重要性,白云区法援处的触角不断延伸。2010年10月,白云区司法局驻白云区人民法院蚌湖法庭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作为全省首家驻庭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正式成立;2011年10月,白云区法援处乘势而上,又在白云区人民法院竹料法庭设立了第二家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2014年,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在全市首创法援律师进驻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工作机制,安排法援律师在镇(街)法援站定期值班,为辖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处、民事(非诉)案件代理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服务。
截至目前,白云区法援处在全省首创“区有法律援助处、镇(街)有法律援助站、村(居)有法律援助点”的法律援助新格局,建立起1个区级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个驻派出法庭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2个镇(街)法援站、368个村(社区)工作点和5个特色法援站,实现区、镇(街)、村(居)、区法院、看守所、区武装部、驻区部队等单位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此外,白云区将辖内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困难残疾人等都列入了法律援助的对象;另一方面,从限制受理案件范围到全面放开案件范围,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12类案件申请免经济状况审查,力求做到应援尽援。
由于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据统计,2016年,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922宗,比2007年全年受理量281宗翻了10倍。
南方日报记者 马喜生 通讯员 何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