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将国家、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首次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并对全市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全面评估,编制形成了广州首个环境空间规划。
《规划》还制定了21项环境指标,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PM2.5的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等12项为底线指标,要求规划期内必须达到。
南方日报记者 黄祖健
环境指标分步实现远期至2030年
《规划》以2014年为基准年,部分指标在今年也有达标要求。而整个规划近期目标是2020年,远期目标规划至2030年。
按照《规划》提出的指标,今年广州要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5%,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35。实际上,去年广州PM2.5年平均浓度为36,离该标准已经很近。
而到2020年,《规划》提出要形成有序的环境空间管控局面,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产业园区布局得到优化,城市水体力争消除黑臭,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到90%,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到了2030年,《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广州全域大气、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持续增加,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城市经济与环境良性循环。城市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水生态得到恢复,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高于90%,PM2.5年平均浓度指标力争达到25,建立起国内领先、覆盖全域城乡的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从北到南划定三大环境战略分区
在规划内容方面,《规划》根据自然条件、环境功能、环境保护战略对策的区域差异,将广州市域划分为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战略区。
北部生态屏障区主要包括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白云区二环高速以北地区和黄埔区北部,总面积约5171平方公里。该区域主导环境功能为提供水源供给、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产品供给以及生态旅游的景观文化服务,总体战略为生态优先;
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主要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南部地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区),面积约933平方公里。该区域为广州市城市发展中心区,区域内人口密度大,开发强度高,是城市山水生态格局由“云山珠水”向“背山面海、山水交融”转变的过渡区。主导环境服务功能是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安全,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科研教育和文化精神生活提供生产、生活空间。总体战略为坚持优化发展,合理疏散中心城区人口与功能;
南部生态调节区则包括番禺和南沙地区,面积约为1330平方公里。该区域地处珠江口河海交汇区,地势平坦,河口湿地、滩涂比例高,生物多样性丰富,受咸潮、潮汐作用影响,生态系统敏感脆弱。同时也是广州市人口、产业疏散的承接区。主导环境服务功能是维护珠江口生态平衡,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安全,总体战略为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
划定生态红线面积约占广州14.25%
《规划》将国家、广东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以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059.66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14.25%。
对于红线区内的生态补偿问题,《规划》提出将生态保护红线区的面积、比例及保护状况作为生态转移支付的重要评价因子。在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受补偿地区的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同时,探索引导生态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之间、流域上游与下游之间的补偿机制,组织试点,通过多种方式实施补偿,规范补偿运行机制。
广州市环保局透露,生态保护红线区的补偿将是未来工作重点,坚持“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目前正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部门、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