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立出口商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
15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官网获悉,《广州市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日前印发。根据《办法》,广州将建立出口商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以信息平台为依托,收集、分析各类质量信息。对市场采购贸易商品进行质量抽查,定期召开质量分析通报会,发布质量公告。
根据《办法》,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依托信息平台进行市场采购贸易主体信息留存、交易信息录入、组货拼箱、通关管理、收结汇管理和免税申报工作,将市场采购贸易全流程信息录入信息平台。
各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市场采购贸易特点对市场采购贸易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贸易便利政策和措施。同时,根据市场采购贸易主体经营情况、资金交易信息、诚信记录,依据职权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主体信用评价,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市场采购贸易主体信用分类和违规查处等信息。
为加强出口商品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出口商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以信息平台为依托,收集、分析各类质量信息。对市场采购贸易商品进行质量抽查,定期召开质量分析通报会,发布质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