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看出来了,这种官员选拔方式,借鉴的是企业模式。猎头公司为企业网罗并推荐拔尖人才,在国内已很普遍。实践证明,这种选拔人才的模式,总体来说是科学有效的。那么,政府机关通过此举,寻找拔尖人才为人民服务,能否达到同样效果?
我留意了一下,不少专家和网民不太能够接受政府机关在这方面的创新。专家们主要认为,这不大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同时会影响普通公务员的晋升;网民们的担心则是千篇一律:会不会暗箱操作?这也难怪,常规干部选拔中,确实发生了一些类似“萝卜招聘”、“任人唯亲”的事儿,现在又增加了猎头公司这个环节,难保猎头公司的老板与选官的部门不会有啥“私交”。从报道中看,有长期做贸易的商人,被猎头公司看中后,一下子跳过普通公务员,直接当上了副局长。这种身份的突变,恐怕也让广大群众在心理上不怎么习惯。
但用人制度总归是要改革的,有突破,也不失为一种积极意义。抛去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跑偏”不讲,就猎头公司代选干部这件事来说,还是值得尝试的。实际上,苏州的新模式,设计得还算严密。那家猎头公司也是一家国企,它所承担的职责,只是网罗人才,然后推荐给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对人才进行测试,然后再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通过票决的人选被录用后,并不能马上成为公务员,也没有行政级别,而要先以聘用的形式干上两三年,两三年“过渡期”结束后,才能“转正”当官。
所以,这里的法律问题也就不是什么问题,公务员“逢进必考”原则,完全可以在测试、转正等环节来完成。至于选拔程序中可能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其实不是“猎头选官”所独有的问题。在人情味儿浓社会,凡是涉及升学、就业、考公务员、晋升等考试与考核问题,都会引发关于“公平”的焦虑。所以,公平问题,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的操作与执行问题。
在理论上,“猎头选官”打破了只选公务员的固有模式,给社会人才创造了当官机会。当然,我说的是理论。尽管如此,这一选拔模式所面临的困境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它只是个别地方的特立独行,囿于法律和传统观念,很难得到其他地方响应;二是,仅开放低级别的副职岗位,难以形成气候。当然,这不是一个苏州市所能解决的问题。因此,苏州“猎头选官”的积极意义,也只是相对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