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机构运作效率高
法定机构是根据特定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立,依法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或者公共服务职能,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共机构。相比行政事业单位,因其运作效率较高等优点,已在英国、新加坡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广泛存在。2011年深圳成立内地首个法定机构,现有前海管理局、深圳国际仲裁院、南方科技大学等法定机构。
根据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拟在南沙新区成立了两个法定机构——广州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工作人员薪酬市场化
两份征求意见稿根据实际情况,赋予了两个管理局不同的职责权限,但有个共同点——两个管理局均享有用人自主权。在授薪人员员额、高级管理人员职数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决定岗位设置,自行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与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行住房公积金、年金等制度。薪酬上实行市场化,在授薪人员员额、高级管理人员职数、薪酬总额及个人薪酬上限范围内,可参照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或动态调整工作人员薪酬标准。具体薪酬分配上,在薪酬总额、个人薪酬上限范围内,以“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为主。文字说明稿称,此举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从市场上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效应和导向作用,提高管理局的运作效率。
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管理局均实行市场化为主、多种用人方式并存的用人机制,并建立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合法、合规、合理的人员双向流动制度。这也意味着机关事业人员也有机会进入其中拿高薪。
两个机构享有“试错权”
配套制度中,两个管理局均被赋予“容错免责”条款。即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