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获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
25日,笔者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广州市获批列入国家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根据国家批复,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为两年,完成包括管理机制构建、地方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及应用、信用联合奖惩等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要求,广州市将在三个方面加强探索创新,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加大信用信息的透明性,通过“信用广州”网,全面提供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记录授权查询,使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状况更加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法藏身。二是全面建立黑红名单制度,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金融、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低碳节能与环保、电子商务等领域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将信用状况好、信用等级高的列为红名单,明确激励措施,将严重失信的列为黑名单,出台惩戒措施,推动红黑名单落实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中。三是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依法审核业务对象的信用记录,对红名单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重点支持、重点推介、优先考虑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优先考虑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激励措施,对黑名单实行告诫约谈、从严监管、限制办理、市场禁入或清退、财政性资金一票否决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