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企业”
据广州中院介绍,破产审判与供给侧改革的目的相一致。破产审判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帮助尚存生机的企业祛除病灶破茧重生,帮助病入膏肓的企业安乐死亡平稳退出市场。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同,法院会为“生病企业”选择不同的结局。对于技术水平低、发展前景差、环境资源消耗大、与国家长期发展规划不符等缺乏生存空间的企业,广州中院会选择送其去“火葬场”——工商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例如,广州中院审理的“广国投”系列破产案、民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破产案、广州市塑料制品工业公司、中艺国际名牌用品进出口公司政策性破产案等。
对于发展前景好,但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困境的企业,广州中院会积极化解企业危机,帮助企业重新整合资源,推动企业“破茧重生”。例如,广州中院率先审结的辐射全国的中金再生系列重整案中的两件,即广州亚铜金属有限公司、广州亚钢钢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上述企业经过重整程序,原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企业竞争力大大提升。
对于企业运营情况良好但因企业股东之间或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导致企业生存困难的,广州中院会积极推动矛盾双方进行和解,例如,百年老字号企业——广州市纶章商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番禺祈福(南沙)大酒店强制清算案等。这些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重大,维稳隐患突出、矛盾冲突激烈、利益纠纷复杂。广州中院在纷繁的事务中始终坚守法律这条主线,使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最终使无药可医的企业“寿终正寝”,尚存生机的企业“焕发新颜”。
成立破产审判庭
广州中院早在19 9 7年就设立了专门的破产合议庭,目前两个合议庭设有4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文员。
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入发展,大量“僵尸企业”将不可避免地进入司法清算程序,广州中院现有的机构已不足以应对日益增加的案件需求,成立专业的破产审判庭迫在眉睫。
截至目前,广州中院破产审判庭的成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正式挂牌成立破产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成立之后,受供给侧改革影响的各类“生病企业”有望在广州中院得到妥善治疗,或破茧重生,或安乐死亡。
采写:南都记者吴笋林 通讯员 马伟锋
数据
截至20 16年5月,广州中院破产合议庭正在审理中的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共计90件,其中企业破产7 1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19件。
从2 0 11年至2 0 15年,广州中院受理的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合计分别为21件、36件、20件、19件、56件。20 16年1至5月新收案件为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