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广州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98%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广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2016年为节点,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目标。
明年底基本消除无证办园
行动计划提出,到2016年,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初步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具体而言,到2016年底,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98%以上。全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在公办幼儿园占比基本稳定在30%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
此外,广州将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按照生均进行拨款的长效机制,力争逐步增长;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办法和标准。到2016年底,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全市设镇的各区(白云、番禺、花都、南沙、萝岗、从化、增城)100%的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90%以上的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独立举办规范化幼儿园。
广州还将重点提升幼儿教育的软实力:一方面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6年底,全市80%以上的幼儿园教师具备相应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75%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力争教师和保教人员均接受特殊教育通识培训。另一方面,提升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到2016年,广州将建立1个以上贯彻落实《3岁—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全市建成100所贯彻落实《指南》实验幼儿园。
小区配套园优先办公办园
广州将定期开展学前教育学位预测。其中,新建园要达到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规划地块主体建设工程统一规划、按规定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文件明确,2015年底前,各区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出台城镇小区补足配齐幼儿园具体方案。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托儿所)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已有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经区政府同意后可开办其他类型幼儿园。
据广州市教育局统计,截至2013年底,广州全市共有幼儿园160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24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136所),占比32.6%;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31所,占民办幼儿园比例58.3%,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比例达到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