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更新改造
昨日,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据悉,《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届时,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更新改造,业主将可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办法》明确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2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用水设施,包括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二次供水设施属于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一部分。根据《办法》,业主应按规定承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义务。而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维护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维修、改造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钱谁出?《办法》规定,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居民二次供水储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外,由建设单位、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负责设施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承担维护费用。
此外,业主还可为这笔开销申请专项资金来支付。《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更新改造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单位住房维修资金。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