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五一”期间即将到来的大客流,确保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市交警支队以5类重点车辆和“四不一占”5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五一”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深入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微型面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车5类车辆为重点,严厉查纠和遏制不按规定速度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四不一占”5类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春季雨水多恶劣天气增多的情况,交警部门联合高速路政部门,排查出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3处,向道路经营管理单位通报,要求其限期完善相关管理设施。突出重点点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和重点违法行为,利用警务通、测速仪等装备,实施严管严控、严查严处。
“五一”期间,交警部门依托辖区收费站,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登记,严防带“病”车辆、禁行车辆和有重大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形成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机制,对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时速长时间占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另外,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至8月底,根据省公安厅统一要求,在高速公路开展为期4个月的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通过整治,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速度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四不一占”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机动车不按规定速度行驶,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行驶速度高于或者低于规定时速。通常说的超速,是指机动车在高速上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而不按规定速度行驶,既包括超过最高时速,也包括低于最低时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低于最低限速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但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不过,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上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关于“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时,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时速低于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如果车辆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将被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