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将先行先试商事登记深层次改革
记者6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由市工商局牵头起草的《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南沙要利用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优势,在推动商事登记深层次改革方面先行先试。
记者梳理发现《意见》在放管服等方面作出不少新的探索。
一是扩大商事主体投资经营自主权。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改为“自主申报”。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申请人承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不涉及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商事主体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也可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自主申报、个性化表述经营范围。
二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支持商事主体改制上市,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律师事务所等保荐上市机构办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相关手续。支持个人独资企业转型。开通重点企业准入“绿色通道”,提供提前介入、咨询指导、解答难题、专人跟进等服务。
三是提升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推行商事主体设立“容缺登记”、商事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一体化等举措。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推进南沙自贸区对标国际先进营商规则,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优势,在推动商事登记深层次改革方面先行先试。